信贷配给产生的原因探析
来源:网络 时间:2022-03-19
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商业信贷活动中的道德风险广泛存在于银行与企业之间,成为产生信贷配给最重要的原因。本文将运用信息经济学的原理,从企业的项目选择及贷款偿还选择两个角度出发,对商业信贷中的道德风险进行探析,以解释信贷配给产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谈一点粗浅的防范建议。一、从项目选择角度看信贷配给
首先对项目选择风险进行分析。假定一个企业决策者有优、劣两个项目可供选择,优项目可以按概率PG获得每单位投资产出G;劣项目可以按概率PB获得每单位投资产出B,那么优项目的预期收益就是PGG,劣项目的预期收益就是PBB。项目的好坏取决于预期收益水平,而并非取决于项目的单位投资产出。一个预期收益高的项目即使其单位投资产出低也是一个优项目,而一个预期收益低的项目即使其在低概率成功条件下能获得高产出也只能是一个劣项目。由于银行是从项目投资者处获得固定收益,因此,从银行的角度考虑,它当然希望所有的投资者都选择优项目。
但是,从企业管理者角度而言,它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并不完全遵从银行的意愿。在银行不监管企业使用贷款R的前提下,企业只有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才会自觉地选择优项目,即PG(G-R)>PB(B-R) (1)
对式(1)进行变换可得:R<RC=(PGG-PBB)/(PG-PB),其中RC是企业选择优项目和劣项目的贷款临界债务量,它意味着银行为了避免企业选择劣项目而把贷款的数量控制在RC以内。但是,在纷繁复杂的现实社会中,计算RC谈何容易,银行不可能了解所有企业的所有可选项目的预期收益水平,也不可能了解所有项目成功的概率,所以银行往往预先设定一个合理的预期收益E=P′N′。
当贷款数量R<RC时,企业会选择优项目,故在开始阶段,银行预期收益E随R的增加而增加;当贷款数量R>RC时,企业会选择劣项目,而劣项目成功的概率PB极小,所以银行会选择一个适当的信贷量RS,它是一个与预先设定的预期收益E相对应的信贷量RY很接近的数量,用公式表示为:RS=RY+ε,ε是一个很小的正数,以保证RS不能大于RC。这实际上就是通过控制对借款者的满足度(即信贷配给)来控制借款者的道德风险。
二、从企业贷款偿还选择角度看信贷配给
假设企业从银行得到利率为r、数量为R的贷款,企业的投资收入为贷款数量R的函数f(R)。那么,企业在单位时间的静态利润可用下式表示:л=f(R)-(1+r)R≥0 (2)
如果企业的投资收入f(R)<(1+r)R,企业将无力偿还贷款,此种情况并非贷款还款的道德风险,引发这种风险的原因可能是企业选择了劣项目。如果企业的投资收入、支付本金和利息与不偿还成本有如下关系:f(R)>(1+r)R>Cno,即R>Cno/(1+r) (3),其中,Cno是不偿还成本,则企业会选择不偿还策略。
上述方程反映了企业是否偿还贷款的经济决策过程。方程(2)表明企业偿还贷款的条件是企业要有正的现金收入,投资收入要大于本息之和。因此,对银行而言,选择贷款项目的首要条件是利润为正。方程(3)表明银行要消除企业选择不偿还策略的风险,应使信贷总量少于Cno/(1+r),也就是使信贷总量少于企业不偿还成本的贴现值。因此,分析和观察企业的不偿还成本就成为银行决定信贷配给额度的重要因素,它决定了企业可从银行获得贷款的最大数量。
对于银行而言,面临不偿还风险的情形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处置抵押品的市场机制,抵押品的专用性强(多数企业以厂房、设备作抵押),最严重的是有的银行在信贷时没有索取抵押品,导致在企业不偿还信贷时无法对企业进行惩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借款实际上有些类似于主权债务。如果银行决定将贷款不能收回的信息私有化,企业所面临的机会成本将更小,企业的损失也会低于主权债务赖账所带来的损失。主权债务赖账将使债务人失去继续融资的机会,但是,如果债权人与其他债权人不存在有效的信息共享,企业实际上还存在其他融资机会。因此,为了避免出现上述不利情况,银行通常要求申请信贷的企业提供抵押品。抵押品的作用在于它提高了企业选择不偿还策略的机会成本。
企业选择不偿还策略的成本(Cno)一般包括以下三个部分:一是失去抵押品价值;二是失去再融资机会的可能性;三是受债权人的惩罚。用数学公式表示为:Cno=aA+PL +F。
其中:A—抵押品的折旧价值;
a—抵押品拍卖时的折旧系数;
P—无法再次融资贷款的可能性;
L —企业预期的未来信贷融资额;
F—银行对企业采取惩罚行为时发生的成本支出,这部分支出通常包括进行法律诉讼时的支出以及败诉后被迫偿付的数额。
在不偿还成本中,A是商业银行进行贷款前可以选择或谈判的内容。如果这部分资产的价值大于银行信贷本身(1+r)R,而且进行拍卖使得折旧系数较大,则银行面临不偿还的风险较小。在其他因素一定的情况下,PL 项的数值越大则企业的不偿还成本越高。PL 项中的因素P和L 对银行和企业而言,如果金融机构存在信息共享,则P值将会很高,这样,对于一个较高的L 值,企业的不偿还成本将较高。但是,如果银行间不存在信息共享,如果面临贷款损失的银行试图将损失转嫁给其他的银行,则P值将会很低。在这种情况下,P对整个银行业是一个外生变量,对单个银行则可能是内生变量。L 对企业来讲似乎是一个外生变量,但实际上L 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变量,在正常情况下,获得再次的信贷额仍然需要新的抵押品,因此,这一变量对企业而言并非外生变量。不偿还成本中的第三项因素F对企业和银行均是内生变量,它取决于法律体系的效率和司法制度等方面的因素。
在分析企业不偿还成本后,得出的基本结论是,银行在面临企业选择不偿还策略时可以采取的策略有两种:第一种是进行信贷配给,即按照Cno既定的数额控制信贷总量,即控制方程(3)中的数额;第二种是银行试图影响Cno的成本。所以,由于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银行面临的道德风险较大,从而导致信贷配给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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