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学高职院校中推行“双证书”制度的思考
来源:网络 时间:2022-03-19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4)07-0135-01
“双证书”制度是我国目前高等职业教育的一种理想培养模式,即高等职业院校的毕业生应取得学历和技术等级或职业资格两种证书的制度。
一、在医学高职院校中推行“双证书”制度的重要性
1. 是贯彻国家政策和法规的需要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指出:高等职业院校要推行“双证书”制度,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使有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的毕业生取得“双证书”的人数达到80%以上。《教育部关于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促进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指出:高职院校要把相关专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其学生毕业的条件之一,在颁发专业学历证书前,努力使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在高等职业教育中实行“双证书”制度,是高等职业院校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以就业为导向,加快专业改革与建设,加强教学评估,完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体现。
2.是促进医学高等职业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医学职业教育是我国现代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按着社会的需求培养医药卫生人才的教育活动。在医学高职院校中推行“双证书”制度,对于推动我国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促进医学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培养医学生动手和创新能力,提升在校医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医学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在医学高职院校中推行“双证书”制度所面临的问题
1.“双证书”意识不强
很多医学高职院校中,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本人都缺少“双证书”意识,认为职业资格证书对于学生来说可有可无。在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学生既要掌握丰富的理论知识,更要有熟练的操作技能才能成为当今社会的适用型人才。医学生尤其应该把获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作为自己的毕业目标,认清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技能。
2.获得“双证书”的途径少
由于管理体制、教育方式和行业准入的特殊性,医学高等职业教育中“双证书”制度的实施和发展一直落后于其他行业的职业教育。目前国家开设了医师、药师、护士三大类执业资格认证考试,对于一些医学技术类专业如口腔工艺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等,国家并没有明确的执业资格要求。因此,在医学高职院校的在校生中,除护理(助产)专业的学生可以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外,其他专业的学生无法或者无需参加相应的执业资格考试。
3.课程设置不能满足“双证书”教育的要求
由于负责学历教育的是教育部门,负责职业技能培训的是人事、劳动部门,因此,职业资格标准与学校教育要求缺乏有效衔接。目前,医学职业教育对实践教学不够重视,一些基本的职业技能训练未列入教学计划,学校的考试、考核仍以笔试为主,未能突出实践技能的操作性。实施“双证书”制度必须有相应的课程结构和教学大纲作保证,在课程设置中尤其要强调实践环节、突出能力培养。
4.欠缺实行“双证书”制度的师资队伍
医学生就业竞争最主要的是取决于学校对学生适应社会能力的培养,这取决于学校师资力量的强弱。想要培养具有“双证书”的学生必然要有“双师型”教师,医学职业教育中的“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是推行“双证书”制度的必要前提。目前,我国医学职业教育普遍存在理论型、教学型教师多,而技能型、实践型教师少的现象。在医学高职院校中,直接从专业技术岗位或实践操作岗位引进的师资数量不多。许多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一般都是从医学院校毕业后就直接参加教学工作的,虽然专业理论知识很强,但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较差。这样的师资结构,严重阻碍了“双证书”制度在医学高职院校中的推行。
三、在医学高职院校中推行“双证书”制度应采取的措施
1.教育观念转变
要推行“双证书”制度,首先要转变教育观念。在教育目的上,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在教学内容上,从重理论、轻实践,向理论和实践并重、以就业为导向、以满足社会需要为主转变。依据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结合学校的特点、专业设置和教学要求等,确定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考核的具体办法,鼓励学生提高学生职业资格考试的参与率;加强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培训与辅导,提高学生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的通过率。
2.分析岗位需求
积极吸纳医院专家、用人单位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相关人员,共同分析社会和区域经济发展对不同专业医学人才的客观需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岗位种类和等级,保证每个专业的学生都能有一个以上相应或相关的职业岗位可供选择。
3.深化教学改革
根据各专业相关岗位的职业(执业)资格标准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强调实践环节, 突出能力培养,与职业(执业)资格标准中的培养目标和要求相吻合。在教材的选择上,突出实用性和实践性,同时,鼓励学校教师编写适合职业资格考试特点的校本教材。
4.拓宽鉴定途径
根据国家和省里的相关规定,争取劳动行政部门和相关职业技能鉴定部门的支持与指导,完善相关的软硬件条件,建立医学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为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提供更多便利条件。
5.加强“双师”培养
加大“双师”教师培养力度,鼓励专业课教师参加全国执业医师、执业药师考试和相关的职业资格考试等;增加专业课教师定期到临床工作的机会,从而提高专业课教师的职业技能素质;鼓励教师通过考试成为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评员,培养一批能够胜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需要的考评员。
总之,在医学高职院校中推行“双证书”制度,既是落实素质教育、适应市场发展的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在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方面和国际接轨的具体表现。医学高职院校应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努力培养“技能过硬、特长突出、素质优良、行为规范”的高素质技能型医药护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