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科技服务业及其管理的思考
来源:网络 时间:2022-03-19
一、科技服务业的概念和发展趋势。
(一)科技服务业的概念。
科技服务业是在研究开发链和科技产业链中,不可缺少的服务性机构和服务性活动的总和。
其中,研究开发链是指研究开发活动中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配套的过程。一般包括:萌生创意、原理性研究、设计样品、实物开发、工业化试验、大规模量产等。
科技产业链是一个把科技“潜价值”转化为经济显实力、现实生产力的过程。一般包括:技术成果的传播、转移、应用、扩散以及现实生产力形成等一系列活动。
从服务性机构的市场独立性角度看,可以将其分为两类:
一类是非独立性的科技服务机构,属企业内设机构,而且主要是为本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的机构。例如高新技术企业内建立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质量检测部门、人才培训部门、知识产权服务部门、投融资部门等。
一类是独立性的科技服务机构,作为市场主体提供社会化服务,参与市场化竞争或承接公益性服务项目。例如独立存在的监测机构、质量评价机构、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知识产权事务所、技术产权交易中心等。
这些具有独立性的科技服务机构,正是我们科技服务与管理处要重点推动发展的科技服务业。
从省科技厅管理职能看,非独立性的科技服务机构已经有相应的处室组织推动,例如规划处对口的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条财处对口的重点实验室等。科技服务与管理处的主要职责就是促进独立性的科技服务机构发展。
(二)国外科技服务业发展启示。
1.注重建立科技服务的市场化和企业化运作机制。
例如德国的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是完全市场化运作的,总部由理事会、委员会和董事会组成,各分中心独立核算、自主经营。
2. 注重提供专业化和差异化的科技服务内容。
伴随着科技革命以及社会化分工的不断加深,科技服务机构也呈现专业化的发展特征,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差异化的服务项目。
3. 注重构建网络化和连锁化的科技服务体系。
由美国俄亥俄州政府实施的“托马斯·爱迪生工程”,通过州政府和工业界与大学合作,在该州建立起相对完备的企业技术网络,如建立了 11 个孵化器,它们之间相互独立,各有侧重,在活动和服务的提供上又互相支持、互通信息。这种网络化的管理方式使爱迪生孵化器系列成为全美知名度最高的政府支持的孵化器项目。又如覆盖全欧洲的创新中技中心网,是由欧盟委员会利用“创新和中小企业计划”的资助建立的。该中心网包括 68 个中心,通过互联网的方式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已成为欧洲重要的也是最成功的科技中介服务网络 。
4. 注重加强科技服务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
在欧美发达国家,政府并不直接参与对科技中介组织的管理,而是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空间。
5. 主要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技服务 。
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表明,中小科技企业是科技中介服务业的最大客户群和最大的受益者,而科技中介服务业也以中小科技企业为主要发展依托。如美国商务部小企业管理局成立了 1000 多家小企业发展中心、57 个出口援助中心、89 个企业信息中心等,为小企业发展提供各种科技信息服务,如帮助高技术小企业获取市场机会和投融资服务,免费为企业讲授纳税知识、计算机网络、软件使用、企业管理、市场开发等。
6. 注重引进培养高素质和复合型的人才队伍。
科技中介服务具有知识密集的特征,其从业人员不仅具有较为深厚的科技背景,而且更要具有广阔的视野,通晓管理、经济、金融、法律等多学科知识,能独立负责某一技术转移项目的全程服务。如国际上有名的兰德公司的从业人员达数千人,其中博士、硕士占 80%以上,人才专业构成涉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众多领域。英国技术集团(BTG)的职员大多具有理、工、商、法律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专业,并且大多曾有在企业工作的经历。
二、发展科技服务业的重要性与作用。
(一)科技服务业提供企业技术创新所必须的各种要素。
没有强大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和科研单位的创新活动就难以顺利进行。因为,没有任何企业能够控制技术创新活动所需的全部资源,必须依靠其他的科技服务机构提供支持,以便获取所需资源。例如,风险投资公司、科技担保机构帮助企业获得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所需的资金,科技教育培训机构则提供企业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以生物医药为例,就算是跨国医药集团也无法单靠自身力量完成新药研制的全部过程。至少在技术、政策法规和资源三方面存在企业将研究开发链“内部化”的障碍。从技术上看,由于专利垄断,人才稀缺,以及获得技术的高成本,一家企业很难掌握所需的全部核心技术;从政策法规上看,国家对药物的研究开发和产品质量实施严格的监控,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评价必须由国家认可的中间研究开发、检测机构执行,例如药检所、GLP 安全评价中心、GCP 临床试验中心等;资源缺乏也是原因之一,例如企业必须依托医院才能获得足够的病例开展人体临床试验。
(二)科技服务业对企业科技创新产生增效、增值和提速作用。
在技术交易、投融资、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机构的帮助下,企业科技创新的各个环节就可能实现增值、增效,提升创新速度。由于很多技术创新周期长,投入大、企业在开发出阶段性成果后,即可将“中间产品”进行技术交易,及时获取收益。就是说,研究开发活动本身就可以实现商业化、产业化,即研究产业化。这样,科技服务就可以形成一条增值链,每一环节都可能创造出新的价值。
(三)科技服务业是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和环境的重要保障。
从区域创新体系层面看,科技服务机构是广东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体系高效运转的“润滑剂”,在创新体系中起到联系各主体的沟通和互动作用,有利于提高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效率,降低创新风险,提升广东自主创新能力。从“科技生态树”角度看,科技服务业就是要提供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环境。
此外,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同时,科技服务业具有知识密集型、高附加值、低污染等特点,有望成为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并辐射带动制造业提升技术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三、广东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现状与问题。
(一)基本状况。
1.科技服务业呈快速增长势态。据现有的分类统计数据,2007 年广东科技服务业企业总数为 15526 个,从业人员 24.93 万,比 2006 年分别同比增长 13.63%和41.17%。科技服务业 GDP 和劳动者报酬收入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分别比 2006 年同期增长 15.67%、21.44%和13.41%。以技术交易为例,2007 年全省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金额 133.86 亿元,2008 年为 184.77 亿元(增长39%),2009 年已达到 248 亿元。
2.科技服务机构发展呈现多元化。统计数据显示,2007 年全省科技服务业共有企业 15526 家,其中内资企业为 14463 个,占 93.15%;外资企业 1063 个,占6.85%,国有企业有 3108 个,占 20%。全省科技服务业多种所有制并存,并且服务机构类型已经从过去主要由政府创办逐步转变为以市场竞争为主的企业类服务机构,企业类科技服务企业已经超过事业单位业服务企业,成为第一大类服务机构。这表明,社会力量正在成为广东发展科技服务机构的生力军。
3.初步形成广州和深圳两大集聚地。从全省来看,科技服务业发展主要集中在发达地区,特别是广州、深圳两个地方。
4.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进入 21 世纪以来,民营科技服务机构不断发展壮大,国际和港澳台科技服务企业大量涌入,全国高校和中国科学院的科技服务机构纷纷进驻广东,推动全省科技服务业能力和水平迅速提高。例如,2007 年,港澳台投资的科技服务企业就比 2006 年激增 263 家,增长率达 71.5%。
(二)问题和挑战。
总体上看,我省科技服务业发展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1.发展观念不适应。一是企业存在“包打天下”的旧观念,试图包揽从研发到产业化的全过程,不愿意和不善于借助社会化的科技服务,制约了科技服务业的发展。二是诚信观念不强。企业因担心泄露技术秘密、商业秘密而不愿将科技创新业务外包。
2.科技服务业总体实力较弱。尤其是研发型服务业不发达、数量少、能力弱。
3.科技服务业高层次科技人才匮乏。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低,高端研发人才和具有创新性、跨领域整合与管理实务历练的人才严重缺乏。以专利代理人为例,我省精通法律、技术和外语,又熟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综合性高层次人才缺乏,导致不少广东企业将专利代理业务委托给北京、上海的机构。
4.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不完善。目前,我省还没有形成比较系统配套的科技服务业发展政策,仅在科技规划和现代服务业意见中提到发展科技服务业。政府规划布局不系统,目标和重点指引不清晰,扶持政策不到位,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
5.科技服务业的市场运作机制不健全。部分科技服务业机构尚不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过于依赖政府,服务效率不高。民营科技服务机构普遍规模小、实力弱,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缺乏核心竞争力。行业自律机制未形成,质量标准体系不完善。
6.科技服务业区域发展不平衡。全省科技服务机构大部分集中在珠三角区域,占 73.42%;而东西两翼和粤北地区的科技服务机构数量分别仅占全省的 13.54%和 13.04%。
四、科技服务业发展和管理的基本思路。
(一)科技服务化。
就是科技创新活动,实际上是一个个相互关联、相互配套的科技服务过程。
1.实现研究开发链的专业化细分。研发链的各个环节形成相互联系的研发生态群,使得研发成为一个产业。这个产业可以称之为研发产业,也可以称之为研发型服务业。研发型服务业与生产型服务业加起来的总和,就是科技服务业的全部。
2.促进研发链与产业链的高效对接。科技服务业贯穿于从研发到实现产业化的整个过程,研发链和产业链高效地对接,将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二)服务科技化。
就是现代的研发型服务业和生产型服务业,都要有高科技手段的支撑和应用。
1.研发型服务业本身就是以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为基础的。例如新药开发、芯片设计、工业设计等。
2.现代科学技术也已广泛而深入地渗透到生产型服务业中。例如制造业信息化、智能制造等。
(三)科技服务社会化。
就是发展科技服务业要正确处理好政府和社会的关系,要充分调动社会和市场的力量。
1.政府宏观上支持引导。发展科技服务业不能靠政府大包大揽,政府工作重点在于规划引导、购买服务、营造环境、监督管理,促进科技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2. 主要靠社会机构提供服务。科技服务业要坚持“依靠社会、服务社会”的发展原则,充分调动全社会有关的科技服务机构、人才提供专业化服务。
3.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政府提供必要的公益性科技服务及绝大部分社会化的科技服务要靠市场交易的方式实现。
(四)政府管理系统化。
1.管理有规,就是要完善科技服务业的政策法规体系,政府要做到依法管理、规范管理,既要有所作为,又不能乱作为。
2.发展有序,就是管理的目的是促进科技服务业有序健康发展,坚持正确的管理导向,避免无序竞争及市场垄断等不良现象。
3.引导有方,就是制定实施具有科学性、前瞻性的发展规划,采取政策规范、标准制定、项目扶持等方式,对科技服务业进行宏观调控和有力引导。
4.服务有效,就是政府扶持科技服务业发展要见效果,促进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科技服务业支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要见效果,帮助提升产业和企业的创新效率和创新能力。
五、科技服务与管理处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调查研究,摸清行业家底。
1.开展科技服务业专题调研。重点研究产业发展需求、技术能力、人才队伍和政策环境等问题。
2.设计科技服务业分类标准和统计指标。结合产业发展新趋势、新动态,研究提出更加科学、可操作性强的分类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
(二)勾画发展路线,做好发展规划。
1.研究发展科技服务业的产业生态图。明确重点发展的领域和行业,为科技服务业发展提供科学指引。
2.编制产业和科技发展规划。提出阶段性发展目标,凝练出科技服务重点项目及基础设施工程等。
(三)制定政策法规,规范行业发展。
1.建立完善科技服务业政策法规体系。明确各类科技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组织制度和发展模式,理顺政府与科技中介机构的相互关系,形成法律定位清晰、政策扶持到位、监督管理完善、市场竞争平等的良好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环境。重点研究制定科技资源共享制度,申办管理和认定制度,税务优惠与金融信贷,资金分配制度,服务收费与信息安全审查制度,政府咨询、评估、招投标与监督制度,技术市场、人才市场和行业协会的管理制度等。
2.明确不同类型科技服务机构的法律定位。实行分类管理,对于营利性科技中介机构,要完全按照市场机制发展,实行公司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于非营利性科技中介机构,要突出其公益性服务的特点,政府应对其发展给予必要的扶持政策,同时要加强相应的监管。
(四)发布引导指南,组织重点项目。
1.精心编制年度科技计划指南。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在粤港联合招标指南中,要筛选若干个科技服务业重点支持领域。
2.组织实施重点项目。支持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开发服务品牌,提升科技服务能力。
(五)建立标准体系,开展资格认证。
1.组织制定科技服务标准体系。积极借鉴和采用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标准体系,依托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制定各类科技服务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
2.建立科技服务资格认证制度。研究制定科技服务业的行业准入和评价制度,设立“省级科技服务机构”
认定制度。研究建立科技服务业人才评估和资质考核认定工作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六)加大支持力度,开拓投入渠道。
1.加大政府对科技服务业的财政支持力度。设立省科技服务业专项资金,要充分利用企业研发税前经费抵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优惠政策,对科技服务机构给予政策扶持。
2.建立健全市场化、多样化的投入机制。鼓励创业(风险)投资进入科技服务业领域,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试点工作,开拓科技服务企业的融资渠道。
(七)开展专业培训,建设人才队伍。
1.加强从业人才培训工作。依托高校、高新区和大型科技服务机构,建立科技服务业人才培训基地,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重点培养一支骨干业务队伍和技术带头人。利用发达国家和港澳台地区服务业优势,组织开展国际化的科技服务业人才培训项目。鼓励广东高校设立和加强科技服务业相关专业,源源不断输送科技服务专业人才。
2.吸引高层次人才进入科技服务业。利用省部和省院合作机制,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有经验的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服务工作。吸引海外留学人才来粤创办科技服务机构,引进港澳台和国外科技服务机构落户广东。
(八)创新发展模式,加强行业合作。
1.建立连锁经营模式。形成科技服务网络,快速扩大经营规模、服务对象和市场份额。
2.建立产业合作联盟。一是促进科技服务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研成果、人才智力和技术开发、检测等设施,作为开展科技服务业的重要支撑。二是促进科技服务企业之间的联合与协作,建立市场化运作、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协作网络。三是促进科技服务企业与法律、会计、资产评估和投资融资等相关机构协调配合,为科技创新的全过程提供综合性配套服务。
3.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形成行之有效的自我管理和共同发展模式。同时,对科技机构的服务能力、服务业绩、社会知名度、内部管理水平、遵纪守法情况及用户满意程度等,进行客观、公正、公开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