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禅宗”到中华阐释美学中的伦理文化研究
来源:网络 时间:2022-03-19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20--02
引言:
从中华阐释美学上探讨“禅宗”的伦理文化,其核心概念是对“空灵”的美学阐释。“空灵”思想所留下的文化标记和美学标记对东方社会的影响是深远的。因为“空灵”思想的伦理秩序是和谐的,这也体现出接受美学中的自觉本质是和谐的伦理秩序。西方文化积极接受禅宗“空灵”的美学标记,说明了文化标记和美学标记可以是同一的。
一、禅宗思想的含蓄美
“禅宗”的智慧引起愈来愈多的社会关注,这种智慧与中华伦理美学是相互关联的。
周裕锴说:“禅宗以超越语言的本体诠释取代了依赖语言的文本诠释。”[1] 超越语言的本体诠释也是文化内涵的一种表象。实质上,是一种独特的阐释美学。有关禅宗,蒋述卓曾说:“超越语言而意在言外的特点。”[2] 纵览中华文学典籍,无不映射出禅宗神韵,其精神境界之高足以体现出中华文化的内涵。脱离禅宗谈中华阐释美学,就会误读中华文化的内涵。禅宗主体思想是一种隐喻性的伦理文化框架,从而产生文本的对话性,形成了多元阐释的自觉。这种自觉性是中华阐释美学的独到之处。东方隐喻性思维的社会文化语境是内敛的,是通过“韵”、“气”、“神”来超越语言的局限性,实现其言外之意。文本语言的最终目的是要达到阐释的自觉。所以,其阐释美学多以含蓄为原则。这种“言不尽”就为多元阐释留出了永恒的美学意义。这种永恒的美学意义在中国传统绘画上被发挥得淋漓尽致。其留白的艺术就是要达到“韵”、“气”、“神”的通灵感,从而提升中华传统文本对话中情系自然的神圣之美。这种人与自然的通灵交流完全脱离了文本对人的思维限制,摆脱了思维的社会语境,因而是超越语言的,这与禅宗精神本质相符。蒋维乔曾说:“禅宗不立文字,在行人心中…… 不待外求。”所以禅宗是超越文本意义的追求智慧的实践。“禅宗,即最上乘禅也;故三学(戒、定、慧)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一切万行,尽摄其中。”[3]在“六度”实践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是由伦理文化支撑的。对“六度”中的伦理文化美感进行阐释有助于中华阐释美学的发展。
二、布施的伦理学意义及阐释美学
布施是佛教文化之源。“恶”渊源于人性的贪婪。只有懂得和做到施予,人类才能迈开通向智慧的第一步。这就涉及了社会伦理文化。孔子说:“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这是孔子所倡导的人伦和谐。圣经中说:“给予比接受更快乐。”德国弗洛姆曾说:“爱的本质是给予而非获得。”人们从施予中获得快感,而这种快感是一种高尚的美感,同时又是理性的。这就符合美学中所提到的美感范围。正如英国鲍桑葵在其《美学史》中所说:“ 康德认为,自然界的秩序与道德秩序有一个共同的根源,这个根源在于,能感到美的人就能感觉到自然的必然性与理想目的之间的和谐。”[4]所以,禅宗智慧达到了人与自然交流的和谐。实现这个和谐的基础是“布施”。秩序和谐需要人的洞见能力,克里希那穆提说:“洞见是智慧以及与之相伴的美和爱。”同时他又提出:“文字妨碍了对事物或人的真实觉察。” [5]正如蒋维乔所说的“禅宗不立文字,在行人心中。”禅宗 “三学”、“六度”的思维形式积极影响着其禅悟心法与伦理美学的关联。可以把这种思维形式阐释为:“持戒当心境、忍辱是佛性、精进乃虔诚、禅定明智慧。”从艺术表象上,可以理解为是一种矜持内敛型的含蓄美感。从伦理美学上,可以理解为是一种人性的自觉、乃至自律。其实,这种精神内涵对社会文化的各个层面都起到了启蒙式的美学教化,逐渐形成了独特的东方审美文化符号体系。禅宗的自觉、自律体现了“避杂念、净土悟道”。进而校正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例如从中国唐宋绘画留白的虚实淡境中就可以看出禅宗心性空灵之和谐美。王柯平说:“禅宗空灵为美的思想在文学艺术方面的反映,见诸苏轼、严羽和张岱等人的文论诗说之中。”[6]禅宗“空灵”的审美感知深刻影响了唐宋诗风,这样的诗句颇多,所以就不在此具体介绍了。禅宗“空灵”的思想境界映射出古人所追求的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界的理想伦理关系,是个人思想的超脱。这也是一种追求精神内涵的去躁价值体系。对禅宗“空灵”思想进行现代性阐释有助现代人走出浮躁的泥潭。
社会浮躁现象是一种大众文化心理对实用主义的过激反应。任何社会和历史阶段都会出现类似现象。探讨中、西方社会文化思潮中的浮躁问题,从哲学层面重新审视西方社会意识形态中的诸多矛盾现象,挖掘我国传统文化中的思想宝库――禅宗思想,及其处世哲学之美。这就更加促进禅宗思想的东、西方对话,从而丰富禅宗思想的现代性意义。与此同时,智慧社会一定会推动我们的社会认知体系能够积极抑制社会浮躁现象、庸俗风气。避免出现“浮躁多、布施少”。社会上“布施”少,“浮躁”自然就会多起来。
三、禅宗的文化标记与伦理秩序
禅宗哲学的静美感正在融化现代性中的“浮华躁动”。禅宗已经成为文人雅士日常生活中的美学追求。蒋述卓说:“中国禅宗的出现是佛教走向世俗化的一个重大事件。”他还提出禅境为“明心见性”的观点,即“人格的澄明”、“精神的澄明”。刘恒在其《21世纪东方禅美学》中提出了“禅美学”的观点。[7]东方艺术崇尚澄明美。从诗人的人格到文人的精神世界,充满了人性的光辉和温度。所以追求“澄明”是禅宗伦理美学的智慧。禅宗世俗化转向是人们历来渴求从文化智慧中获取愉悦的美学需要。人们对自由的渴求首先表现在审美追求上。禅宗的独特气韵深刻影响了中国古代诗歌、音乐、绘画等艺术上的“东方静美原则”。这也使得中国古典艺术美学与禅宗哲学融为一体、难分门户。“澄明美”也是禅宗的美学标记。这个从美学标记转化成文化标记的过程也是审美的重大实践活动。探讨其美学标记是如何转化成文化标记,就要探讨禅宗演化的跨文化逻辑。从中西方伦理美学层面对“澄明美”的文化价值取向进行阐释,探究其转化成文化标记的社会背景,有助于理解禅宗在古今中华文化中的世俗化身份,以及禅宗的现代性意义。西方社会中的宗教与科学、人文主义与殖民主义、“功利主义与浪漫主义之间的冲突 ”与“哲学目前的状态有趣地显露出整个理论模式的枯竭。”[8]之间有着伦理上的关联,也反映出西方伦理秩序上的矛盾由来已久。这类矛盾并没有在西方文艺理论中得以很好地阐释,其矛盾现象反而越来越多。
“禅宗”的伦理秩序是和谐的,其文化标记和美学标记是同一的。西方文化中的这些矛盾可以在东方“禅宗”伦理美学中得以阐释。禅宗所提倡的“精神的澄明” 可以使得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秩序和谐起来。“精神的澄明”也是符合人文主义与浪漫主义的审美视域。“殖民主义、功利主义”虽然带有西方文化标记,但是并没成为美学标记。只有“人文主义与浪漫主义”同时具有文化标记和美学标记。而禅宗生活带有深刻的东方文化标记和美学标记,体现在其“空灵”的美学标记易于被西方文化所接受。这种“空灵”的伦理秩序是和谐的,也是具有跨文化性的世俗影响力,有助于改变浮躁的社会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