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的缺失对儿童道德成长的影响及对策探究
来源:网络 时间:2022-03-19
一、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表现
家庭教育就是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影响活动,也包括家庭中年长者对年少者的影响。因某些原因,致使家长未能达到有效教育孩子的目的,都可以叫做家庭教育缺失,如父母对孩子过分溺爱,再如父母不善于与孩子的沟通交流。我们这里所说的家庭教育缺失是指因孩子住校,与父母远离,造成双方长期不能接触,进而父母未能对孩子有效地进行家庭教育的情况。下面我们将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阐述。
(一)家庭德育功能缺失
家庭德育是指父母亲对子女进行的品德教育,它是学校和社会德育的基础,是塑造人们灵魂的重要环节。虽然,在儿童和青少年品德发育过程中,学校教育起着主导的作用,但家庭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形式,在儿童道德发展中起着奠基作用,因此也具有不容忽视的地位和作用。
德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德才兼备的新世纪人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孩子的儿童期是人生可塑性最强的时期,社会的道德规范、良好的行为准则总是通过父母的言行举止展示在子女面前,使他们耳濡目染,并加以模仿认同。父母则通过示范、矫正、强化等步骤,去浇铸孩子的道德面貌。孩子往往把这一时期养成的品德,有意无意地保持终生。
通过与多位家长的交谈我们知道,家长相信子女在学校会受到各方面的教育,包括学习与品德,父母所需要做的就是“验收”成果。这也得到任职教师的证实,孩子在校期间,家长通过电话联系老师时,关心的多是孩子的学业情况。即使在周末的相处时间里,家长给予孩子更多的也是学习上的督促,生活上的关心,而对于孩子的心理发展,在校表现,同学之间的交往等情况则少有关注。可以说,对于寄宿儿童的教育尤其是道德方面的教育,大多数家长处于无作为状态。
(二)家庭美育功能缺失
家庭美育是要求家长以自然之美、社会之美、艺术之美为内容,并借助形象感染的手段,去丰富孩子的精神世界,陶冶孩子的道德情操,充实孩子的气质个性,使孩子的心灵净化、语言文明、行为高雅,成为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高尚的人。
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指出:“美是道德纯洁、精神丰富和体魄健全的强大源泉。美育的最重要的任务是:教给儿童能通过周围世界的美、人际关系美而看到精神的高尚、善良和诚挚,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自己美的品质。”[3]他的话指明:家长要教育子女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光靠讲大道理,靠约束子女的言行是难以达到目的的,还必须用美的形象去触动孩子全部感情世界中那一席美感的圣地;再用他获得的高尚情感去净化自己的心灵;然后推动自己高尚的善良的行动,也就是自我教育到自我完善。这就是人类独有的高级情感,是使人由动物性上升到人性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也是与德育相辅相成的教育措施。
家庭美育的主要任务就是培养子女感受美、鉴别美、欣赏美以及创造美的能力,通过具体可感知的美的事物的形象来感染子女,影响他的思想情感,陶冶他的个性情操,可以说美育与德育是紧密相连、相互依赖的。
(三)家庭劳动教育功能缺失
家务劳动是维持家庭生活,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保证人类家庭生存必不可少的活动,是一种伦理道德范畴的劳动,是每个家庭成员对家庭尽义务的一种途径。孩子从小通过家庭劳动、可以养成他热爱劳动和尊重劳动人民的品德;形成艰苦朴素的作风和用于克服困难的意志;增强认真完成任务的纪律性、坚持性、责任心和主动精神;同时可以抵制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的懒汉思想。经常参加劳动,并养成劳动习惯的孩子,会对自己的劳动成果倍加珍惜,还会推己及人,尊重父母或他人的劳动果实,不浪费粮食,不乱花钱,爱惜教室的桌凳和校园的一草一木,同时还会形成较强的家庭责任感、义务感。这种良好的思想品质,能够净化孩子的心灵,惠及到儿童日后的学习、生活等方面,这对他们一生的成长发展都是有好处的。
总之,家庭教育必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德、美、劳更是这种教育结构的主体框架,只有三者协调发展,教育出的人才是理想的人。只重视其中一种教育,所培养出的是不完全的人,将来对社会都是无用的。因此,家长对寄宿儿童不能只持有片面的教育观而应综合考虑,尽量给予子女完整且内容丰富的家庭教育。
二、家庭教育的缺失对儿童道德成长的影响
(一)儿童道德认知方面的偏失
道德认知即对现实的道德关系和道德规范的认识,包括道德印象的获得、道德概念的形成以及道德思维能力的发展。结合调查结果,总结出儿童道德认知的的偏失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学生寄宿在学校,和父母沟通时间很少,而老师们又不能及时给予指导,这就导致学生不能形成准确的道德判断;第二,对儿童的道德教育,学校主要是通过课堂教学来完成,很多老师并不能有效地完成这一任务,更多的是照本宣科,灌输一些价值取向,这样儿童的道德常识概念就无法得以正确掌握;第三,学生来自学校四周不同的地方,大家相隔远至数十里地,彼此之间的价值观不甚相同,却得不到正确而理智的价值引导,致使儿童的道德信念混乱。
(二)儿童道德情感方面的偏失
道德情感是人对道德原则、规范在情绪上的认同、共鸣,又是人对道德理想、道德建构的向往之情。情感德育理论认为,道德情感是一个人道德发展的基石,道德情感在个体道德的大厦中,直接参与道德认识、行为、评价等活动,他本身就是个体道德主要存在方式,是全部道德现实化的根本环节。然而,儿童的道德情感形成却并不顺利,其作用难以显现。 (三)儿童道德行为方面的偏失
一切具有善恶价值并应承担道德责任的个人活动,即是道德行为。在理性的实践层面而言,认知与经验蕴含着知识与规范,知善与行善的相涉和相融。正如我们前面提到的儿童将他们所掌握的道德认知外化为行为。儿童因前面所分析的道德认知偏差以及一些其他因素,导致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出现了一些道德行为方面的偏失现象。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儿童不能有效地进行道德实践;第二,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儿童中有许多越轨行为出现;第三,不健康的身心致使许多儿童出现问题行为。
综上所述,各种问题行为的产生都有各自的原因,但还是有一定的规律可循。首先,家庭教育、情感关怀的缺失是儿童产生问题行为的主要原因;其次,学校生活和学校教育中的一些不良因素是导致儿童产生问题行为的直接原因;最后,不能忽视儿童自身因素的在形成问题行为过程中的作用。
三、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补救策略
(一)提升家庭的道德教育能力
日常生活中,家庭对孩子的道德教育显得力不从心,即使家长想把孩子培养成一个具有优秀道德品质的社会人,自己也力不能及。综合来说原因就是农村家长文化水平普遍较低,自身素质不高,无法给予子女正确的指导。因此,作为家长,作为儿童一周才能见几次的父母,有必要改变自己,改变家庭教育环境,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温馨家庭。基尔帕特里克指出,家庭比学校更需要形成良好的道德风气,因为家庭既是广大文化的一部分,同时也是一种文化,它是一个小联邦、小学校,一个充满希望的善良之校,因此促进品格形成“最实用的方法是形成家庭文化”。
良好家庭环境的建设首先需要通过良好家规来培养儿童的好习惯,其次是改善家庭成员关系,提高家长自身道德素质,建成和睦家庭。家长的文化修养、品德情操,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的意识行为,如果每一位家长都能以高尚的人格魅力感染孩子,以积极的道德情操引导孩子,以传统的美德影响孩子,以科学的方法教育孩子,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结合起来,那么孩子才会成为会学习、会做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全面发展的有用之人。
要做到这些,就要求家长能够自觉学习文化知识,培养自己的道德情操并体现在日常实践中。传统观念与现代观念相互冲突,相互渗透,导致家长教育观念出现错位现象,形成错误的人才观、亲子观、儿童观,从而导致畸形的儿童德育观。因此,改变家长的道德教育观念成为弥补寄宿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重要一环。
(二)充分发挥学校的道德教育整体功能
儿童在校时间远远多于在家时间,学校不仅成为儿童吸收知识的地方,也成为他们身体发育,道德发展的主要场所。为此我们在探究发挥学校德育功能时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第一,在校期间与学生接触最多,能给予学生一些正确的指导的就是学校老师,所以有理由充分重视老师的德育作用;第二,为了弥补学生的家庭教育缺失,学校可以从多角度模仿家庭情境,构建出家的感觉;第三,丰富的课外活动对儿童道德发展有着很大裨益,所以应当适当开展;第四,学校应当从多方面着手,避免社会不利因素对儿童造成影响。
有些学生在住校期间,不能适应乏味的生活,会偷偷跑出去,在学校周边玩耍。虽然农村没有网吧、游戏厅、台球厅等游戏场所,但是学校附近环境复杂,社会闲杂人员不在少数,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容忽视。这就要求学校能向我们上面提到的,提高学生在校积极性,同时还要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做到学生位置心中有数。
学校也有很多走读生,他们除上课期间在校,其它时间都在家里度过,相比寄宿生,他们有更多的机会接触社会,也更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儿童并没有形成正确稳定的价值观,不善于支配自己,容易受到情绪、兴趣或外部事物的影响,模仿同伴的行为。儿童在接触过程中,一些不良的行为习惯容易就此互相传播开来,说脏话、打架的情况时有发生。老师应当密切注意学生的言语行为,发现不当行为立即纠正,在班里讨论学习,让儿童就此有一个统一的、正确的认识。而不能只是简单的呵斥,暂时的压制问题,长久发展下去,小恶发展为大恶,小过铸成大错,就为时晚矣。
(三)完善家庭与学校的互补促进制度
家庭是孩子校外生活的主要场所,家长的参与能够促进学校与家长产生互动,使家长感受到新的教育理念。学校可以通过其师资的专业素质支援家长的教育行为,促进家长理解和重视儿童的道德教育。第一,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长对儿童德育工作的认识,增强家长的道德教育能力;第二,拓宽联系渠道,密切家长与学校的交流沟通,做到学生的情况彼此了解,心中有数;第三,个体差异化决定了寄宿儿童处于不同的道德发展阶段,因此不能采取单一的方法对他们进行教育,而需要学校根据不同情况,指导家长做出针对性的处理。
根据学生年级的不同,分层确定学生家长教育的计划和内容。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的道德发展阶段也会逐步上升,不同年龄、不同阶段的儿童处于不同的道德发展阶段,并呈现出有序性发展。如果学校一概而论,对学生家长采取单一的教育指导,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阻碍儿童的道德发展。因此,学校应当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家长指导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四)发挥儿童主体性,促进其道德能力的成长
道德能力是指人能够认识各种道德现象,面临道德问题时可以鉴别是非善恶,做出正确的道德评判、道德选择并将之付诸行动的能力。这里强调了道德作为实践理性,不仅是一种意识形式,还是一种活动形式,不仅是思维的问题,还是行为问题,是一种将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道德思维与道德实践相统一的特殊能力。在儿童道德成长出现偏差的工作中,我们还应当注重培养、提高儿童自身的道德成长能力,这是学校老师,学生家长都应尽到的义务,道德评定和道德选择是我们实际工作中需要注意的。
结 语
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应当改变以往的以知识传授为中心的教学管理,增加对儿童道德成长的重视,建立起对学习、道德都重视、都培养的教学、管理模式。家长也应加强与学校的联系,提高自己教育子女的能力,与学校联手,构建学校――家庭――儿童自身三维立体式道德成长体系,有效促进儿童的道德成长。通过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对儿童道德成长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并进行有效的指导,而不是听之任之,这样才能为祖国培养出道德、文化全面发展的新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