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环境经济价值量核算的若干思考
来源:网络 时间:2022-03-19
摘 要 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导下,环境经济的核算范围应该包括地理条件、自然资源、环境污染与环境保护,这三者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影响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环境经济核算的主体。关键词 环境核算 经济价值量 核算方法
1 引言
环境经济核算已成为目前国际上研究的焦点,其基本思想是将环境因素纳入国民经济核算,测算出经环境调整的国内生产净值称为国内生态产出或绿色产出(英文简称EDP),以弥补传统GDP指标的不足。
在经济活动中,由于发展经济与自然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处理得不好,已经出现了各种严重的生态问题,空气污染、水质污染、森林消失、土壤沙化、资源枯竭等等,这些问题既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又严重影响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可持续发展要求人口、资源、环境、社会和经济等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相适应,环境保护是发展进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与资源和环境保护是相互联系的,并构成一个有机整体,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环境保护的程度是区分传统的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分水岭。在传统国民经济核算中,经济过程和环境系统是完全分离的,因此,它不能反映环境对经济过程的贡献,从而也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思想。
为了适应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对统计核算的新要求,联合国统计局和世界银行在其联合发表的题为《环境管理与经济发展》的研究报告中,明确指出了传统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未能包括环境资源因素的重大缺陷,并从1987年起联合开展了《环境与经济综合核算研究》。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主体文件中明确规定,为了实现人类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会员国的主要目标为扩大现有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将环境和社会因素纳入该体系,至少所有会员国的核算体系应包括附属自然资源核算制度”。
挪威和芬兰是欧洲开展自然资源核算研究较早的国家之一,在世界同领域中处于领先行列。美国和日本等国的学者还开始利用实际的统计资料开展实证分析。本文拟对我国环境经济核算体系的子系统———环境经济价值量核算进行研究。
2 国外环境经济价值量核算基本思路
联合国统计局向世界各国公布的《社会和人口统计体系》(SSDS)曾对环境经济核算的范围作了推荐性界定:凡是影响人类活动的地理空间、地貌、土壤、动植物、矿物等都是环境经济核算的范围。按照其要求,环境经济核算范围应该包括三个方面:地理条件、自然资源、环境污染与环境保护,这三者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影响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它们是环境经济核算的主体。
2.1 地理条件核算
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理条件,主要指某一地域内的地理环境,包括地理位置、地貌和气候等方面的自然物质要素。在统计核算中具体指与社会人口生活息息相关的地貌、气温和干湿度。这些自然要素影响人类的活动,制约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能够从一侧面反映某个行政区域或一个国家人口的生存环境。从这三个方面设计指标构造核算表进行地理条件的核算。
2.2 自然资源核算
自然资源是指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以提高人类当前和将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和条件。它包括土地资源、地下资源、生物资源和水资源。自然资源用以下指标核算:自然资源储量变化串、自然资源结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人均自然资源占有量及消费量、矿产资源回采串、自然资源破坏成退化程度、资源进出口量。
2.3 环境资源、环境污染与环境保护核算
环境资源可分为大气环境和生态环境,其中,生态环境包括土地生态环境、森林生态环境和水生态环境等。环境污染,指人类生产和生活活动中所排放的废弃物质超过环境的容量和自净能力,致使环境质量恶化、生态系统失调的一种活动。环境保护,是指人类治理污染、改造生存环境、维持环境自净能力的活动。
环境指标核算包含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排放量及变化量,人均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排放量,工业废气排故总量及变化串,废气处理串、工业污水排故量及变化串、森林覆盖串、人均森林面积、水土流失面积及变化串,沙漠化土地面积及变化串、草原退化面积及变化串、自然保护区面积、野生动植物物种数量及变化率、受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数量、森林覆盖率增长率、格林综合污染指数、“三废”综合利用量、城市噪音水平、城市人均绿地面积、环保投资占GDP比重、抗灾串、人均资源数员以及支撑的潜力、环境承载能力。
上述三个方面构成了环境经济的实物量核算。虽然实物量核算是环境经济核算的基础,但仅仅依靠实物量核算提供的数据,还不能全面地描述环境资源与经济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是因为,不同的计量单位使各种实物数据无法综合,而且也缺乏可比性。要想得出综合并具备可比性的核算结果,必须同时以货币单位进行计量,进行价值量核算。
由于环境资源的使用大多属于非货币交易,在难以通过市场行为确定其价格的情况下,对资源增减、环境变化的估价只能采用虚拟方法。现从理论上提出了三种虚拟估价方法:
(1)市场价格法。它以经济活动对环境资源的利用量和相应的市场价格来计算环境资源的经济使用价值。从理论上讲,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核算最适合国民经济核算,但现实中的环境资源利用远未市场化,这就为市场价格法的运用带来了因难。一般认为,市场价格法比较适合于环境货物(如开采的地下资源)数量利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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