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结构的优化研究
来源:网络 时间:2022-03-19
一、引言
2009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为921.29亿美元,而在2019年,我国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额已经高达2300.68亿美元,我国俨然已经成为了世界第一大农产品进口国,进口数额占到了全球农产品贸易总额的10%以上,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我国作为国际市场最为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国和进口国,对国际农产品市场产生的影响会越来越强。
在我国农产品进出口额快速增长的时候,我国农产品的贸易结构也在逐步发生着变化,逐渐向土地密集型农产品进口、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的方向发展。这种贸易结构的变化,一方面意味着我国农产品进出口的贸易结构在逐步优化,一方面也因为出口的过渡集中,导致了我国的农产品遭受了最为严重的反倾销、反补贴、贸易壁垒。与此同时,与日俱增的农产品进口也会影响到我国的粮食安全问题,一旦发生农产品安全问题,势必会影响到我国居民的日常生活稳定。
所以对于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结构优化,是我国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农产品贸易结构的优化,不但关系到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同时关系到国际农产品市场的有序发展、保障国内粮食安全以及社会稳定。在对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结构进行优化之前,必须要认清贸易结构优化的本质,也就是其内涵,才有利于发现优化过程中的制约因素,从而有针对性的提出优化措施。
二、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结构优化的内涵
贸易结构优化的内涵,也可以称之为贸易结构优化的本质,是为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服务的。而优化的最终目标应当是有益于我国经济长久稳定增长,从而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所以贸易结构优化的内涵包含以下四点。
(一)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每个国家都有其独特的优势,比较优势理论指出,拥有绝对优势的国家,应当将更多资源用于生产优势大的商品,而在绝对劣势中的国家,应当将资源用于生产劣势小的商品,并且借助国际间的贸易来进行商品的交换,从而获得比较优势。比较优势理论体现了国家取得收益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需要通过国际间的贸易才能实现。贸易结构体现的是在一段时间内每种商品在本国对外贸易中所占据的比重与地位,唯有当贸易结构与本国的比较优势相匹配时,国家才有可能在国际贸易中谋求更多的收益。所以,对我国的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结构的优化,可以建立在我国的比较优势基础之上,加大生产要素充沛的农产品的出口量,进口生产要素稀缺的农产品,从而提升我国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减少贸易摩擦
近些年来,由于美国政府违反世界多边贸易的发展趋势,强迫其他国家实行单边贸易,使得我国遭受到的贸易壁垒越来越严重。从具体的商品属性来看,这些农产品绝大多数都是劳动密集型商品,这种商品是我国出口的优势商品。劳动密集型商品的需求弹性通常比较大,出口的数量也极其容易受到价格因素的影响,使得我国的农产品在遭受调查的时间之内,很容易被其他国家的产品所替代。我国遭受不合理的贸易壁垒,一方面的原因在于国际贸易规则的不健全、美国的霸权主义等方面,另一方面也因为我国的商品出口过于集中、贸易结构不合理等原因。所以对我国农产品进出口的贸易结构进行优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前出口过于集中、对一些国家商品的进口过度依赖等问题。
(三)推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
产业结构的优化往往会受到贸易结构的影响,所以我国在对农业进行产业优化之前,应当先对农产品的贸易结构进行优化,将更多资源投入到深加工农业、科技农业等方面,使农产品的贸易结构超前于农业的产业结构,从而带动农业的产业结构优化。通过对农业各部门、各生产项目、各单项产品之间的比例关系进行优化,将更多的资源用于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生产,特别是具备高附加价值的农产品的生产,打破国内对于这类农产品需求的瓶颈,弥补当前科技附加型农产品资源投入的不足,从而有利于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结构的优化,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
(四)有益于解决粮食问题
我国的人口数量已经超过了14亿,是当之无愧的人口大国,如何确保我国的14亿多人口的粮食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我国在对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结构进行优化时,不但要考虑如何实现自身的比较优势,从而带动劳动密集型、高效益经济农产品的制造和出口,鼓励进口生产要素比较匮乏的粮食作物,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还要通过积极的政策导向作用,确保一定的粮食自给水平,科学调整贸易中不同种类的农产品的比重,从而确保我国粮食生产的安全与经济效益。
三、制约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结构优化的影响因素
(一)农业生产规模小
对农产品进出口的贸易结构进行优化,需要不断进行动态调整的阶段性的任务。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的贸易动力影响了其不同阶段贸易结构优化的方式、目的。我国要对农产品的进出口贸易结构进行优化,首先要分析我国农产品现阶段所具备的优势,利用现有生产要素的优势来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其次才能向着科技化、技术化的方向发展。我国当前的农业生产仍然以小规模生产为主,这种特性对贸易结构优化的影响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小规模生产很难形成产业聚集。我国当前的农业生产形式仍然是以家庭式生产为主,这种分散式的生产模式使得农产品的运输成本大大增加。这种小规模的农业生产模式一方面影响了农业产业的聚集,一方面影响了农产品价格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第二,小规模生产有碍农业资本的积累。农业的开发性投入往往来自于国家和农业生产者,而家庭式小规模农户抵抗风险能力比较弱,经济实力也偏低。农业的生产一旦缺少了大量资本的投入,必然会造成获益的减少,再加上政府部门的财政支持力量不足,导致了个体农户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偏低,影响了资本的积累。
(二)粮食安全观念落后
因为居民日常生活水平的普遍提升,我国居民对于口粮的需求量呈下降趋势,而养殖业、酿造业等深加工行业的用粮量在大幅度增加。然而国内的相关政策并没有及时同社会需求的变化相匹配,导致国内粮食的供需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偏差,使得粮食的净进口呈刚性增长,国内的粮食市场也更容易受到国际市场的影响。而近些年来受到中美贸易摩擦、国际能源价格大幅度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国际市场中粮食的价格往往存在较大幅度的波动。这就导致了农民种植粮食的收益不稳定,也给农产品深加工行业带来了巨大的风险。这就迫使政府将更多的财政支出向农业方面倾斜,从而稳定国内的粮食市场。
(三)缺乏农产品定价权
因为农产品存在价格弹性低的特征,所以农产品的定价权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就至关重要,掌握定价权的国家往往会处于农产品贸易的核心地位。而我国则不具备对农产品的定价权,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我国农业产业结构问题,特别是我国的企业大多缺少农业产业链的控制能力。当大量外资进入我国的农业领域之后,其经营范围会扩展到农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国外企业一方面借助国际市场来操控粮食价格,增加我国本土粮食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一方面借助资金、科技的优势压缩国内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对粮食的上下游企业实现操控,从而导致了我国丧失了对于农产品的定价权。
四、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结构的优化建议
(一)提升生产经营主体组织化程度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组织化程度提升,有利于优化我国农产品进出口的贸易结构,增强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而组织化程度的提升可以从两方面来进行,一方面可以采取企业和农户联合的经营方式,将分散的农户整合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供应链当中来,从而形成规模大、专业强的生产经营模式;另一方面可以鼓励有能力的农户带头,组建股份制的联合农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通过农民承包的山林、农地等资本入股,从而实现对田地、山林、水域的规模性开发,最终形成规模经济,获取更多的收益,再根据各农户的股份进行分红,各农户取得的收益要远远大于分散经营所带来的收益。
(二)培养全新粮食安全观念
在对贸易结构进行优化之前,必须要改变当前的粮食安全观念,合理对待粮食的自给率。过度追求粮食的自给率,不但导致粮食生产的财政成本过高,还会造成土地的过度开发等问题,不利于我国农业的长期发展。所以新的粮食安全观念,要在保证粮食生产基本政策的情况下,合理利用国际市场和国际资源,尽量减少国内粮食生产方面的供给侧与需求侧间的矛盾。我国在进行农产品的国际贸易时,还应当注意防止农产品贸易伙伴的过度集中,这样可以避免出现受制于人的情况,例如可以借助发展“一带一路”的契机,和“一带一路”周边国家签订多边贸易协定,与更多的国家建立贸易合作关系,将农产品的贸易合作伙伴尽量分散,从而将粮食风险分散到最低。
(三)优化农产品品质
提升国内农产品的品质,特别是深加工农产品品质的提升,有益于贸易结构的优化。我国政府应当起到牵头作用,充分发挥农业科研院所的科研力量,做到科研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加大品种培育、改良等先进农业技术的引进;完善当前的农产品检查体系,加大农业生产各环节的检查力度,确保每个环节上的商品品质,避免因为品质问题问题而出现销售退回的情况;建立农产品品质评价体系,对农产品的品质进行评定,剔除品质不良的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