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下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研究
来源:网络 时间:2022-03-19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存在的不良现象。例如,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的情况普遍存在着,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稳定。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的真实度与股东的利益密切相关,同时也维护着证券市场的稳定。虽然我国初步形成了以《证券法》为主体,相关行政法规规章等为辅的信息披露制度框架体系,为规范证券市场秩序提供有效保障,但是由于各种信息披露不健全的原因,使得证券市场的信息不透明化,广大投资者受到不准确信息的误导。
一、信息披露不健全的表现
(1)信息披露不真实。真实性要求公开披露的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发生,误导欺诈信息披露的使用者。一是财务舞弊。财务舞弊,国内术语又叫会计舞弊。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93年对财务舞弊做了定义:有预谋的,故意误报或遗漏重要的事实或会计数据,误导报表阅读者并且在现有信息的情况下会导致其改变判断或决策。。二是操控盈余管理,盈余管理是由于企业管理管理人员为了获取某些私人利益,具有目的地干预对外财务报告过程的信息披露管理。其本质上是一种利润操纵行为,误导信息使用者进行相关决策,违背了信息应该具有的中立原则,对报表编制有所偏颇,以期谋求自生的经济利益。一般通过修改财务报表,变亏为盈,将小的财务亏损变为大的财务亏损,为了逃避退市或亏损风险,其次为达到再融资圈钱目的。
(2)财务信息披露不及时。财务信息披露具有时效性。在当前信息高速发展,市场瞬息万变,竞争日益激烈,准确及时的信息对于投资者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一旦信息披露存在滞后性,即为内部人员操控交易等不良行为提供了机会。我国《证券法》明确规定了对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的提交时间,年度报告一般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120 天,中期报告一般为每个年度前 6 个月结束后的 60 天。从目前来看,大部分的上市公司基本都在规定时间内披露业绩报告,但是披露对重大事件时却不够及时。虽然证券法要求对于上市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人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给予足够重视,对于重大事件应提交报告向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向广大投资者说明事件披露的重要性,但是仍然有少数上市公司对于公司已经发生的收购、兼并、重大债务纠纷、为他人提供巨额担保以及股权转让等重要财务活动的信息却延期披露。对于预测盈利或募集资金投向已发生改变,或投资项目已不按原投资进度进行的重大事件,也不及时编制重大事件公告书向社会公众披露。
(3)财务信息披露不充分。信息披露的完整性要求对于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得有遗漏和疏略。资本市场上信息披露的首要条件是充分性。为了某种经济目的不真实的披露信息,过量披露对公司有用的信息,大势炒作公司新闻;而对于某些不利于公司利益的信息进行隐晦,轻描淡写。例如,对于投资者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比如进行遗漏,比如故意遗漏重大担保事项,改变筹集资金的用途,收购谈判信息、关联方交易等;一些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决策时没有相关的例证过程,只有结论;有的上市公司对于大量的投资收益如何处置没有做相应的说明,投资的用途,以及投资的风险程度,投资收益率都没有进行明确的注明;对于企业经营发展中的影响企业发展的因素避而不谈;对资金投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利润的信息披露不充分;对或有事项特别是预计负债方面、偿债能力、分部信息、社会责任信息、预测性财务信息等方面的披露极不充分等等。
二、财务信息披露质量问题的危害
(1)影响社会经济秩序。信息披露质量问题会给社会带来不良的社会风气,投机机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打击了实业经济,加剧了社会的两极分化。从宏观调控来看,虚假财务信息使国家经济调控失去了可靠的基础,达不到应有的效果,进而严重影响了我国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2)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被扭曲。当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出现虚假披露的情况下,严重扭曲了市场信息,股价不能真实反映上市公司的真实经济状况,内幕交易泛滥,广大投资者难以真正判断出哪些属于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投资者的判断存在很大的盲目性,从而使证券市场失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扭曲了证券市场的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
(3)影响了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任。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问题,误导投资者做出正确的的投资决策,从而造成投资的损失,长期以往,投资者会丧失对资本市场的信任,从而把投资转向其他的地方,以其他的投资方式或者对其他的国家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因此,要想使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就必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建议
(1)建立健全独立审计制度。随着我国证券市场上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的不断颁布,独立审计制度的建立已经初见成效。然而目前独立审计制度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上。为了使独立审计形成对上市公司有效的外部监督,必须建立健全保障审计独立性的制度,进一步完善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增加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加强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降低经理人采用财务舞弊或者盈余管理手段改变经营业绩的需求和动机,从而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
(2)完善经理层激励机制,促进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道德风险问题,为了使二者的目标趋于一致,这种代理关系通常表现为一系列的契约,特别包括报酬计划契约。当前我国上市公司的激励主要是短期的报酬激励,缺乏与公司业绩挂钩的长期激励机制,必须设勤勉尽责、行使职权、发挥作用的理想平台。
(3)健全和完善监事会制度,发挥监事会应有的独立监察功能。要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要有效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要保证其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不受制于任何人,可以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为建立全面市场化的机制奠定了基础。
(4)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使其成为证券市场投资者的主体。机构投资者是指那些在证券市场上从事投资的专业投资法人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进行投资交易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养老基金、保险基金等各种基金等。随着机构投资者的不断增加,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有效需求主体增加,这将会促进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