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网络 时间:2022-03-19
中图分类号: F842.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35-73-2
0 引言
在2014年,我国首次建立起全国性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合并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根据人社部的数据,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已经达到49750万人,随着参保人数的增加,缴纳保费正在以每年一千多亿的速度不断上涨,在新的历史时期,“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合并顺应了时代的发展趋势,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也亟待完善和健全[1]。在我国现阶段,现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依然遇到了一些问题,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了更好地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作用,实现保费基金的增值保值,需要结合现实情况深入分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缺陷和不足,并做出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举措。
1 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困境
在我国现阶段,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政策宣传效果不明显、制度保障力度较小、激励性较弱、基金保值增值的空间小、经办水平不高、财政投入过少等,随着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和基金规模不断扩大,这些问题逐渐成为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困境,严重制约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2]。
1.1 基金的管理投资水平过低
在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层次偏低和投资渠道过窄的问题导致基金保值增值的压力逐渐变大。目前,参保人员缴纳保费暂由县级管理,但由于县级经办单位缺乏专业的投资管理人才、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等,基金的投资方式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国债。银行存款和国债的信用风险较小,但是收益率偏低,在通货膨胀时代,其中存在的通货膨胀风险和利率风险依然不低,这些单一传统的投资渠道反而不利于基金投资风险的分散。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上升,过低的国债和银行存款收益将导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压力越来越大。基金投资渠道单一、运营管理层次偏低、管理和风控体系不健全,这些现状已经成为制约新时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展的障碍。
1.2 制度的政策宣传效果不明显
随着“新农保”、“城居保”的合并,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规模不断提升,但目前依旧有3亿人尚未自愿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有待继续扩大。与此同时,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中,养老保险补贴和保障的力度仍不高,尚未对部分城乡居民形成足够的吸引力。例如,养老金支付的标准不够高,对一些老年人来说,养老金尚不足够支付其日常开销,另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广度、覆盖面等也有待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优势尚未被广大城乡居民充分了解,导致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
1.3 经办人员能力不足
在参保人员缴纳保费的过程中,由于缴费环节过多,各地经办单位对缴费各个环节的截止日期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再加上一些经办人员未及时记录参保人员缴费时间,居民缴纳保费存在时间上的随意性,并导致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的计息起始时间难以确定的问题。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经办水平的不足,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受到了极大的制约,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健全性。
2 完善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策略
2.1 拓宽基金投资渠道,提升基金保值增值空间
为了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需要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权衡风险和收益,在保障基金安全性的基础上,拓宽基金投资的渠道和方式。通过建立完善的基金风险控制体系和制定科学的投资管理办法,并提高基金管理运作的监管力度,将投资方式多元化,才能更快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结合成熟资本市场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发展形式,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在进行多元化投资时可以从以下三种方式进行:一是采用具有低风险、低收益特点的传统投资渠道,例如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等;二是采用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特点的投资渠道,例如企业债券、股票、期权期货、境外投资等;三是采用风险和收益处于中间水平的投资渠道,例如基金、金融债券等[3]。
2.2 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
通过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升广大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意识,才能有效提高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规模,使更多群众受惠。在具体的宣传过程中,可以综合运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刊等传播工具,或者通过举办宣传讲座、发放宣传单页,向广大城乡居民普及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吸引居民主动参保。与此同时,各地政府应当及时将当地城乡居民参与养老保险、领取养老保险的动态予以公示,将参保和领取养老保险的执行情况透明化,并欢迎广大群众的咨询、投诉、监督等。
2.3建立健全养老金待遇的长效调整机制
综合城乡居保制度实施目标,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我们认为应将基础养老金与居民人均纯收入挂钩, 通过建立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动态投入机制,使基础养老金水平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而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虽然国家提出地方政府可以根据物价水平上涨适时调整,但对调整的办法并没有明确。应明确对各级政府的约束力,以企保待遇调整机制为参考,建立根据不同缴费档次予以待遇调整的长效机制,如此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又能极大地增强城乡居保制度的吸引力。
2.4 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财政投入
为向广大参保居民提供更加方便贴心的服务,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服务网络,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应当适当加大财政投入,以此提高养老保险的经办能力和保障水平[4]。面对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较低的事实,各地政府可以通过加大财政投入,适当提高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并进一步建立起与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相匹配的科学增长机制,让更多的城乡居民享受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优秀成果。此外,还可以通过与家庭养老保障等模式的结合,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作用,切实为广大城乡居民带来实惠。